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三大环节/陈长明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03:51:25   浏览:963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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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三大环节            

陈长明

当前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目标是:“秩序好,事故少,人民群众满意”。要达到“事故少”这一目标,就必须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所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就成为现在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个永久的课题。长期以来,对于怎样才能有效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从专家学者、各级领导,到普通民众、交通警察,各有看法,各有见解,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近二十年,从二十年的工作经历来看,笔者认为,要有效地预防交通事故,必须抓住以下三个大的环节:
环节之一:全力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连着千万家,安全畅通靠大家”,这是一句非常浅显、非常实在的交通安全警示语,它用简朴的语言道出了交通安全从何而来的深刻的内涵。交通安全从何而来?就是从全民的交通法制观念的提高和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而来。那么,如何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呢?笔者认为,公安部正在大力倡导和全力推行的“五进”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载体,紧紧抓住“五进”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让这个氛围来感染人、教育人。同时。我们还要结合“五进”活动,有侧重性、针对性地抓好日常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抓住学校,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小学生在校人数众多,而且参预交通活动频繁。我们要抓住中小学生求知欲望强烈,接受新知识、新观念快,可塑性强的特点,用大量的事故案例来诠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授交通安全常识。让中小学生在校园、在家庭、在社会活动中能自觉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并以此影响其家人、邻居和亲朋,达到以点连线、以线连片,以片连面的宣传效果。
二是抓住机关,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关公务员相对而言综合素质较高,一般都比较注重个人在社会上的形象,针对这一点特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如在一些机关内部布置宣传图板,用直观的形式向他们传送交通,安全的有关信息,或者争取一些机关领导的支持,利用机关会议的会头会尾十分钟,通报交通安全形势,讲解交通法律知识,利用公务员接触面广、号召力强的优势来推动我们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抓住农民,在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中众多,从历年交通事故的有关统计中看,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人员结构的比例上,农民占到了近八成,所以,农民应该是我们宣传教育的重点。通过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如派出宣传队巡回演出、放映,并在其间开展有奖竞答。编印有交通事故案例内容的宣传小册子,免费发放。在村庄里拉横幅或者张帖多彩标语等等,让农民从娱乐中学习交通法律知识,了解交通安全常识,潜移默化地规范农民的交通行为。
四是抓住驾驶人,采用多种形式对其开展宣传教育。驾驶人是交通参与者中的特殊群体,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从他们学习驾驶时就必须严格把关。机动车是交通活动中的相对强者,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法制观念、交通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机动车在参与交通过程中的安全。对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客运机动车的驾驶人,要从其职业道德、职业风险和交通法律上来开展宣传教育,采用集中会议、个别谈话、公开暴光、奖惩结合等形式,加强对他们的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环节之二:狠抓道路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隐患的整改
道路交通的基础是道路,其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的完好,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条件之一。在预防交通事故的工作中,道路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上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对这些隐患的有效整改是绝对不可忽视的。目前,在全国的公路网中,干线公路,特别是高等级的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安全设施齐备,交通安全畅通。然而,在一些等级较低的干线公路或者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乡道路上,道路基础较差,交通安全设施不全,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
一是宽路窄桥或者直路斜桥。不少的县乡道路,甚至是省级公路,路型差、路况差,等级低下,路型差,路况差。道路改建、扩建后,原有桥梁没有同步改建或扩建,存在着宽路窄路或者直路斜桥的现象,这一现象在苏北农村和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其它地区最为常见,不熟悉路况的外来车辆,常常因此发生撞桥冲河的翻车、坠车事故。
二是平、纵曲线相交存在视距盲区。一些道路的急弯路段和陡坡相连,一些道路是在两条道路交汇处既有陡坡又有急弯,还有个别路段的交叉路口还好位于两条道路两处纵曲线的谷底位置,如江苏省333省道高邮市境内的人字河大桥路段,该路段东西走向,大桥东为纵坡大于7%长度为150米的陡坡,坡底路南与该市的县道相交,而该县道的起点就是一处大于12%的长度仅为50米并与另一座桥梁相连的超级陡坡。此处虽采取多种措施,仍然事故多发。
三是沿河高路基路段缺少必要的、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不少的地区,一些道路都是沿河而建,从路面到水平的落差有大有小,其落差较大的路段达到5米以上,如江苏省237省道、332省道、333省道等,落差较小的也有2米左右,有些沿河而建的道路,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有些道路公路部门在修建或改建时,设置了一些安全防护设施,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设施有的已经老化或损坏,有的在道路养护中迁走,有的则是随着路面不断增高而失去了应有的防护作用。
四是县乡道路普遍缺少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一些集镇村庄路段、急弯陡坡路段和交叉路口路段以及一些路面状况或交通环境特殊的路段缺少相应的警告标志或指示标志;县乡道路虽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实现了黑色化或白色化,但交通标线却没有及时设置,路面通行权利不明确,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分道,在行驶中占道、抢道的现象屡见不鲜,极易引发碰撞、刮擦交通事故。上述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的隐患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分清轻重缓急,共同提出整改方案,尽早着手整改,积极预防可能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
环节之三:强化路面交通的动态管理。
路面交通的动态管理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预防交通事故,特别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径,路面动态管理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交通的重点之一,多年以来,从公安部交管局,到各个省总队、再到支队、大队,几乎每年都部署开展夏季或冬季“行车秩序整顿”、“干线路面交通秩序整顿”等等专项工作,其目的就是通过各项整顿工作,规范路面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要强化路面交通的动态管理,笔者认为,不但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动态交通秩序整顿,还要注意抓住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整合警力资源,最大程度地充实一线。目前,全国各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警力都很缺少,如何利用现有的警力资源,实行节约化管理,这是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都应该重视的问题,在江苏省,特别是苏北地区,一些交巡警大队只有几十名警察,要管理千余公里的道路,每年还要处理千余起的交通事故。部分农村中队只有2—3名警力,要上路、要处警、要处理事故,要管理车辆,还要抓好内务,一线民警几乎都在超负荷工作。警力得不到保证,路面动态交通管理就难以实现,只有整合警力资源,实行多警种联合管理或紧密型协作管理,才能有效地开展路面动态交通的管理,从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勤务机制。勤务管理机制是决定路面动态交通管理效率和效益的基础,在江苏省,各地都按照省总队的要求,结合本的实际,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勤务机制和勤务制度,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然而,随着交通安全形势的发展,个别地区原有的勤务机制已不能适应动态交通管理的需要。这就需要有关领导改变观念,调整思路,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需要,在公路上实行新的勤务机制,如路段交通安全承包责任制、相连辖区中队联勤责任制、夜间干线公路管控责任制、辖区道路支线路段巡控责任制、农村驻所(派出所)、村交巡警工作责任制等等,用责任制的形式补充、完善现行的勤务管理机制和制度,逼警上路、上路管事、积极预防交通事故。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用科技强化路面交通动态的管理和控制。目前,全国各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市(城)区的道路上都投入了较多的科技装备,如动态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等,对城市道路的动态交通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绝大多数的地区,干线公路上科技装备较少,农村公路几乎是空白,而通车里程长、行车速度快、交通秩序乱的往往是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在这些公路上,警力少,管理的覆盖面小,很多路段处于失控失管状态,如果在这些路段上选择重点地点设置一些诸如动态监控系统的科技装备,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实行严管重罚。执勤民警应该要有“严管出秩序、重罚降事故”的管理观念,在路面管理中加大对动态交通中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对那些有硬行车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强行超车”、“强闯信号”、“带病行驶”、“疲劳驾驶”和“非客运车辆载客”、“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等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给予严格查处,严格处罚。通过严管重罚,震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
在预防交通事故的工作中,还有一些环节也不应忽视,如车辆生产、销售的环节。驾驶人培训的环节,车辆上牌检验的环节等等。相对而言,上述三大环节在预防交通事故中所占的比重较大,抓住了这三大环节,也就抓住了预防交通事故的牛鼻子。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邮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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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总厅字〔2005〕18号

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为了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自2005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03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般应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6个月内经所聘用单位同意,申请初始注册,并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方可注册。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符合注册条件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

  6.申请前半年内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7.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初始注册人员首先应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4.对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申请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连同《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人员汇总表》及其他注册材料一起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复议。

  5.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向国家注册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其中,表格一律用Microsoft Excel软件制作,并连同软盘一并上报。

  6.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提交的初始注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工作。对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对审查不合格的,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不合格的原因。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2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续期注册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人员,在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执业的,应在注册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续期注册。

  (一)续期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续期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原件。

  3.本次注册有效期内的业绩考核证明。

  4.本次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证明。

  5.本次注册有效期满前半年内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6.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续期注册的人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续期注册的人员首先应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续期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续期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续期注册审核工作。

  4.续期注册审核完成后,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通过续期注册审核人员的续期注册申请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连同其他注册材料一起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对不符合续期注册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未通过续期注册审核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复议。

  5.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提交的续期注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工作。对符合续期注册条件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给予办理续期注册手续,在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续期注册栏内盖章;对核查不合格的,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不合格的原因。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续期注册的有效期限为2年,自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变更注册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人员,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聘用单位的,应在变更聘用单位后2个月内向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变更注册。

  一年内两次或两次以上变更聘用单位的,不予办理变更注册。

  (一)变更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原件。

  3.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

  4.本次注册有效期内在原聘用单位的业绩考核证明。

  5.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首先应向原聘用单位和现聘用单位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填写变更注册申请表,经原聘用单位和现聘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连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2.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注册审核工作。

  3.变更注册审核完成后,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通过变更注册审核人员的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连同其他注册材料一起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对变更注册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未通过变更注册审核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复议。

  4.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提交的变更注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工作。对符合变更注册条件的人员,给予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在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变更注册栏内盖章;对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的人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不合格的原因。

  (三)跨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变更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

 1.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首先应向原聘用单位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填写变更注册申请表,经原聘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连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原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2.原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注册审核工作。

  3.变更注册审核完成后,原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通过变更注册审核人员的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连同其他注册材料一起交还变更注册申请人。对变更注册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未通过变更注册审核的原因。

  4.变更注册申请人在收到经原聘用单位和原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盖章的申请表和其他注册材料后,向现聘用单位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经现聘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连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现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5.现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注册审核工作,并在通过变更注册审核人员的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连同其他注册材料一起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对变更注册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未通过变更注册审核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复议。

  (四)通过变更注册人员的注册证,由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发至现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再由现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发给通过变更注册申请人。

  国家注册管理机构每年将通过政府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准予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及变更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承担具体注册事务及日常注册管理机构的相关工作。

  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娇正和医治反社会倾向的人亟待建立保安处分制度
              
 杨涛

2月20日12时34分,新疆鄯善发生一起恶性持刀杀人案,一名成年男性持刀闯进鄯善县商贸中心三楼的滑冰场,砍杀正在玩耍的少年儿童。截至发稿时,已有6人死亡。据公安机关初步确定,这是一起严重的因对社会不满而采取报复社会的刑事犯罪。据自治区公安厅介绍,犯罪嫌疑人玉素甫·司马义是鄯善县辟展乡乔克塘2村农民,维吾尔族,已有10年的吸毒史,最近在不少场合扬言要杀人。有消息称,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前科,最近夫妻关系紧张,在闹离婚。(《新京报》2月21日)
这是一起针对少年儿童的骇人听闻的恶性事件,这类事件在近几年已经发生过很多起了。2004年8月4日上午,徐和平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持刀行凶,砍伤18人,其中一名儿童死亡;9月14日,苏州小剑桥幼儿园发生一起,杨国柱闯进该园砍伤28名儿童。这些恶性事件背后有着一些共同的规律,都是针对弱势的少年儿童;手段极为凶残;最重要的是这些行凶者都是一些具有反社会人格倾向或有精神障碍的人。
虽然说,这些恶性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对其暴露出来的问题却不可漠视,如何娇正、医治及监管这些具有反社会人格倾向或精神障碍的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我国,虽然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于精神病人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此外,我国还有劳动教养的制度,对一些经常有违法行为的,具有反社会倾向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可以进行收容教养。但我们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对具有反社会人格倾向或精神障碍的人进行娇正、医治及监管的法律;在现实中也因为没有其他措施配套,刑法的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劳动教养更是缺乏正当的司法程序,为学者所质疑。因此,通过制订一部法律,让政府承担起娇正、医治及监管反社会人格倾向或精神障碍的人的责任,迫在眉睫。
在西方,对于具有反社会人格倾向或精神障碍的人的娇正、医治及监管保安处分是由保安处分制度来完成。保安处分的目的是关注行为人的不良人格或病理身心,强调教育改善和积极预防,以走出消极惩罚和事后补救的狭谷,在更广泛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完成控制和预防犯罪的使命。保安处分的制度包括将具有反社会人格倾向或精神障碍的人等收容于精神病院、收容于戒除机构、收容于安全保管机构、行状监督、职业禁止等等,通过实施保安处分这种非刑罚措施对上述人员进行娇正、医治及监管。
在西方运行良好的保安处分制度完全值得我们借鉴。我们迫切需要制订一部娇正、医治及监管“问题少年”、反社会人格倾向的人及精神病人的《保安处分法》,将现有的收容遣送、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和收容治疗等等相关规定合而为一;这部法律中必须规定正当法律程序,接受保安处分的人要经过司法程序审理,并享有各种诉讼权利;这部法律对于要规定应当接受保安处分的对象、方法及期限等等。我们迫切需要通过这部法律建立起各种娇正、医治及监管这些人员的场所,更为重要的是要明确政府对这些人员的娇正、医治及监管责任,尽最大可能不让这些人员继续危害社会,让北大幼儿园、鄯善滑冰场这类悲剧不再重演。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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