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北京胡同,说城市规划,谈法制建设
(上海《城市中国》杂志编者按:2005年5月3日至6日,同济大学在上海主办了中法城市建筑和城市规划论坛。在会议期间,我们采访了旅美法律学者,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睿智道邦(Richdomain)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周大伟先生。以下是采访的内容。本文内容经周先生审阅和修改。)
《城市中国》:您对城市规划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矛盾有何见解?
周:我对这次论坛中关于城市文化遗产、老城区改造的议题很感兴趣。中国现在确实是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新的老的问题掺杂在一起。如果把中国的改革分为两个阶段的话,前一个阶段的严重不足就是规划方面的缺失。
规划的缺位给城市发展带来了很多后遗症。如果到一些中型城市里去,会发现很多遗憾。比如郑州西安合肥这样的省会城市,一下火车你会发现,80年代甚至90年代盖的房子已经惨不忍睹,马上都快要拆了。一是当时缺乏规划,另一方面也是无可奈何,当时没有足够的资金。一个外商要在这里搞个项目,地方政府都是求之不得。发展到今天,中国人自己有钱了,有些好项目自己可以做,而且不是想做就可以任意做的,需要遵循日趋严格的城市规划。用现在的时髦的话说就是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来引导。
《城市中国》:请您谈谈应该如何保护正在消失的历史文化。
周:我的观点恐怕跟很多人都不一样,可能不少人不能接受我的有些想法。
举个北京的例子吧!北京的胡同,现在大家都在呼吁不要拆,要保护。前不久,经历了此起彼伏的对拆除北京旧胡同现象的口诛笔伐,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似乎不约而同地恢复了镇静。北京旧胡同开始变成了一件人人爱怜的“皇帝的新衣”,人们似乎不再轻言拆除胡同种种理由。坚持不同观点的人们开始担心,稍有出言不慎,就容易背负上忽视和遗弃历史文化遗产的众责。
我本人无意反对保留和振兴中国的传统文化。但是,无论如何不愿意在“大众话语霸权”下接受那些不切实际的结论。通过实地考察,人们不难发现,目前北京残留的大部分老胡同都是贫民窟,拆掉这些胡同已经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前不久,我专门骑着自行车在长安街附近的老胡同区域作了实地考察,拍摄了数百张照片。这次考察,再次印证了自己的看法。
为什么说是不得已呢?首先,新中国定都北京后,没有采用梁思成等专家关于保护旧城的规划方案,由毛泽东等人决定采用了苏联专家的建议,将北京定位为现代工业城市的模式。这样,原来只有62平方公里的旧城的命运就不难想象了。现代工业的肢体破墙而入,使原有的北京古城面貌全非。如今已经是积重难返,覆水难收。其次,北京老胡同里的房子,大多是低劣的砖木结构。年久失修后就成为危房。居住质量暂且不论,居住安全甚至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必须清醒地看到,时至今日来奢谈保护北京老城,虽然是亡羊补牢,但实在是太迟了一些。
在文化大革命特殊的年月里, 我曾有机会在胡同里的一个亲戚家里生活过两年。胡同里的很多房子冬天漏风,夏天漏雨,没有基本的卫生和防火排水取暖设备。一个胡同几百人,就那么一个很小的公共厕所,早上起来挤在那里排队。北京的大部分胡同里一旦失火,连消防队的救火车也开不进去。我住在里面两年,似乎没有体验到多少那些文学作品里所描述的所谓邻里之间的亲情或友情。相反我看到了太多的贫穷、拥挤、愚昧、落后、争吵乃至斗殴。在外面的人觉得很美,至少我没有发现美在什么地方。什么张大妈、李大爷以及老槐树的故事等等,从一开始我就怀疑是那些文人墨客以旁观者的角度杜撰出来的。
你去北京随便一个大杂院,问问里面的居民他们想不想住得更好一点儿,他们都想。但问题就是,想保留胡同的不少人其实都是没在里面住过的,他不明白底层的人是怎么生活的。什么人喜欢?外国人喜欢,老文化人喜欢,一听说要拆,心如刀绞。
有些海外来客,自称是专门回北京来寻找当年的胡同的。他们发现,原来印象里的胡同有的拆除了,有的变成大杂院了。拉洋车的祥子们也开上出租车了。于是好不伤感,博得了很多人的同情。其实,这些人平时也挺忙的,并不是整天在惦记着我们北京胡同的事儿。他们只是偶尔或顺便回来一次,然后充满怀旧地唠叨几句。问题是,我们到底要为这些人的怀旧情感支付多少代价?当我们奢谈以人为本的时候,是否真正考虑到了目前在胡同里居住的人们。
当然,我并不是说北京的胡同没有文化价值。我也不赞成把它们统统拆掉。比如像皇城、亲王府这些达官贵人的比较完整的四合院,还有一些坐落有文化名人故居的胡同也是应当保护的。
但不能不看到,一般的北京民居,色彩单调灰暗,缺乏生命的绿色,有的胡同里甚至连一棵树也没有。既没有江南水乡的清秀,也没有西域边城的神秘。文化遗产也分三六九等,完全没有必要一概保护。就像一个家庭里常年积累了很多旧家具,挤满了生活的空间,那么就免不了要抛弃一些不需要的东西。被抛弃的东西中一定会有日后令人垂足叹息的古董。 但是如果大家都存心留着旧东西并指望有朝一日把它们变成古董,这些“古董”也就不值钱了。自古以来,人类对待古董古玩的心态其实就是在有意无意的保留和遗弃之间孕育的。
《城市中国》:看来您对北京旧城改造有些研究,您能进一步谈谈吗?
周:谈不上研究,但的确做了些思考。
如果你仔细观察一下,你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从北京城建都以来,出现了一种奇特的人群隔离现象。一面是红墙碧瓦气势恢宏的皇家园林,一面是色调灰暗混乱简陋的胡同杂院;一面是富贵堂皇的满汉全席;一面是鸡零狗碎的牛羊下水;这说明什么呢?说明长久以来北京城里只住着两类人:一类是皇亲国戚,一类是骆驼祥子。皇家贵族式的东西讲究招牌气派,令人叹为观止;而祥子家里的东西则是因陋就简,寒酸得上不了台面。即便这样,祥子们心里还是热乎乎的。因为再寒酸,咱们也是在皇城根儿底下拉洋车的。
1949年后,北京城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最高领导层入住了昔日皇家的园林,北京市的主要人群也随之被分配为以下四个大的区域:以三里河地区为代表的国家部委机关居住区;以公主坟地区为代表的海陆空三军以及各兵种驻扎区;以中关村地区为代表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集中区;最后一个就是以天桥地区为代表的老北京市民聚集区。在通常情况下,这四个区域的人群在各走各的路,各说各的话。在北京的公共汽车上,你凭人们讲话的声调和内容,可以大致判断出他们居住区的方位。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里,都没有发现类似北京城里的官僚知识阶层和平民阶层如此严重割裂的现象。
这种割裂现象其实一直在延续。在北京的官僚核心阶层(包括文化知识阶层和军伍阶层)长期以来和生活在胡同中的平民百姓(老北京人)并没有密切的来往。在那个颇具轰动效应的50集电视剧里,平民出身的刘慧芳和官僚出身的王沪生之间的婚姻,通常只有在文化大革命这个导致“公子落难”的非常时期才得以发生。而在一切恢复常态后(王的父亲官复原职后),婚姻顿时陷入了危机。这个电视剧之所以受到普遍的欢迎,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反映了生活的真实。
在这样一种畸形变态的文化生态中,老北京人练就了像《茶馆》里的王掌柜的所说的“当了一辈子的顺民”的心态。他们大多时间里安分守己,服服贴贴。据说有个老北京人,他每天晚上都吃炸酱面,吃了几十年炸酱面。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就像马季和赵炎在相声里互相调侃时说的:“别看他肚子这么大,其实里面装的全是炸酱面”。当有人嘲笑此人时,他的回答是:“我就好这一口”!老北京人说:“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睡不着眯着”,有人赞美说这地地道道表达了北京人与世无争得过且过的精粹人生哲学。北京人常年累月生活在皇城脚下,到头来并没有栽培出几个像样的官僚。据说老北京人掰着手指头算,最后也只算出一个在非常时期当过部长的大官:这个北京人的后代名字叫庄则栋,打乒乓出身,在文革期间当过一年零十个月的国家体委主任。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追问:北京人真的就好这一口炸酱面吗?北京人睡不着真的就能这么眯着吗?北京人难道真要世世代代这样生活下去吗?假如这就是人们呼吁要保留和挽救的所谓“京城胡同文化”,那么,无论于情还是于理,显然都超出了可以商榷的范围。
当然,据史料记载,北京人也偶有不安分守己的时候。据说当年八国联军打进北京那年月,有些人发现皇城里空了,老佛爷也跑了,顿时胆子就大了很多。他们在那些月黑风高的夜晚,趁着京城里的混乱,在紫禁城里也偷了不少珍宝,然后用板儿车拉回家。皇城里的东西,到底是八国联军抢的多,还是这些暴民偷的多,到现在谁也说不清楚。
可能是我自己悟性迟钝,我是到了美国以后才发现,骑自行车的人和喜欢骑自行车的人,过的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海外生活多年后回到北京,又忽然发现:住在胡同里的人和喜欢胡同的人,其实也存在本质的差别。在有些喜欢胡同的人眼里,老胡同如同一个古玩般的大鸟笼子,忙碌的时候可以挂起来,闲暇的时候也可以拿出去溜溜。至于笼子里的鸟儿们的感觉如何,那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克拉玛依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新疆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新克政发[2001]46号
2001年8月7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及国有企业领导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
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
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
简称两个《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市、区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
的党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乡、镇的党委、人民政府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所称国有
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及其他公有制形式的经济实体的法定代表
人。
第三条 任职经济责任是指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的行政区域、部门、单位的财
政、财务收支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
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四条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履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主要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根
据工作需要安排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
,以及因企业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发生国有资产重组时,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条 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各级党委或政府领导召集,成员由纪检、监察、组
织、人事、经计委(或经贸委)、审计、财政部门领导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部门,其他成员单位派联络员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交流、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出
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
第六条 审计机关是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七条 党政领导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和分工审
计。党政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未经审计机关审计,不得解除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第八条 党政领导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按照计划进行,每年年底前,各级党委组织部门、
纪检监察机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主管机关根据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需要以及党委政府的意见,提出下一年度领
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后,由审计机关列入下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依法实施审计。经联席会议确定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有关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审计机关出具委托
书。
第九条 对各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组织部门向市审计局提出审计委托建议
,再由市审计局授权各区审计局或市审计局的派出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上级
审计机关负责实施。
第十条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范围应当包括领导干部整个任期。任期时间较长的,审计的时间范围
应当不少于两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市审计局应当对下级审计机关开展党政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
督。市审计局对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任期审计事项,必要时可以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市审计局对下级审计
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任期审计事项,可以直接实施审计。
第十二条 有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直属、所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
实施工作,并接受本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得向被审计的部门、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社会
审计机构受委托办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由委托方支付审计费用。
第十四条 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在国家和本办法规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内进行,严格防止不必要的重复
审计。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
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单位不
得拒绝、阻碍,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