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
国家密码管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
(第 5 号)
现公布《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密码管理局
2005年12月11日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范商用密码产品生产活动,根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商用密码产品,是指采用密码技术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或者安全认证的产品。
第三条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包括商用密码产品的研制开发。
第四条 商用密码产品由国家密码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以下称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生产。未经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商用密码产品。
商用密码产品的品种和型号必须经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
第五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主管全国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依据本规定承担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根据商用密码发展的需要,指定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开发、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场所,具有确保商用密码产品质量的设备、生产工艺和质量保证体系,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指定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原则上定期集中进行。
指定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单位填写《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申请表》,提交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三)国家密码管理局对通过初审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四)国家密码管理局作出指定决定并告知指定结果。
第八条 被指定为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的,由国家密码管理局发给《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并予以公布。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有效期3年。
第九条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应当自取得《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手续。
第十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对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1日之前,填写《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考核表》并交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于3月31日之前将考核意见报国家密码管理局。
考核结果由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布。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资质。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填报考核材料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取得《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未满6个月的,不参加该年度的考核。
第十一条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办理《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更换手续。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备案。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原持有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生产商用密码产品,应当在研制出产品样品后向国家密码管理局申请产品品种和型号。
申请产品品种和型号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申请书;
(二)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三)安全性设计报告;
(四)用户手册;
(五)测试说明。
商用密码产品所采用的密码算法应当是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算法。
第十三条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并且符合规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密码管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后应当组织安全性审查(含产品样品测试,下同),并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安全性审查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通过安全性审查的,在5个工作日内批给产品品种和型号,发给产品品种和型号证书,并予以公布。未通过安全性审查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安全性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所设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品种和型号生产产品,并在产品上标明产品型号。
第十五条 商用密码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机构检测、认证合格,并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
暂未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商用密码产品,必须经国家密码管理局指定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第十六条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及其人员,应当对所接触和掌握的商用密码技术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对其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第十八条 生产商用密码产品应当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环境中进行。
保管商用密码产品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商用密码技术资料、关键部件应当由专人保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防止商用密码技术的泄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品应当妥善销毁。
第二十条 参与商用密码产品安全性审查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当对商用密码产品的技术方案和安全设计方案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由国家密码管理局印制。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符合备案条件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工作。
本通知同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红盾信息网“司局频道”中“市场规范管理司”之“汽车备案”专栏中公布。
附件:1.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2.品牌汽车总经销企业名单
工商总局
2013年9月10日
附件1
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一、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江淮轿车品牌汽车销售
山西省:
1. 山西大川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2. 巴林右旗大运商贸有限公司
3. 宁城县兴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
4. 海盐通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 宁海三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 乐清市华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省:
7. 太湖县星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8. 宿州和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
9. 沙县吉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0. 永安市茗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省:
11. 南康佳福汽贸有限公司
山东省:
12. 潍坊恒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3. 烟台宾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栖霞马太店
河南省:
14. 孟州市旭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5. 焦作市帝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湖北省:
16. 建始县丰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湖南省:
17. 岳阳安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8. 长沙市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市:
19. 重庆鼎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 重庆市江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1. 重庆市涪陵区天恩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2. 重庆市千禾汽车有限公司
23. 重庆市鑫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四川省:
24. 广元大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
25. 平凉伟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疆自治区:
26. 奎屯博通商贸有限公司淮悦分公司
二、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江淮瑞风、瑞鹰品牌汽车销售
内蒙古自治区:
1. 巴林右旗大运商贸有限公司
2. 宁城县兴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
3. 海盐通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 乐清市华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省:
5. 灵璧县大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 太湖县星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 合肥一大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省:
8. 南康佳福汽贸有限公司
山东省:
9. 潍坊恒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河南省:
10. 孟州市旭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1. 焦作市帝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湖北省:
12. 建始县丰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湖南省:
13. 岳阳安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
14. 重庆鼎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5. 重庆市江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6. 重庆市涪陵区天恩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7. 重庆市千禾汽车有限公司
18. 重庆市鑫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四川省:
19. 广元大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自治区:
20. 奎屯博通商贸有限公司淮悦分公司
三、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开瑞品牌汽车销售
山西省:
1. 晋城市路鑫汽贸有限公司
2. 芮城县瑞鑫汽贸有限公司
3. 永济市英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 洪洞县力晨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省:
5. 淮安市广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
6. 义乌市康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安徽省:
7. 利辛县凯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8. 颍上县鑫盛车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
9. 龙南县麒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
10. 青岛华泰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河南省:
11. 商丘市广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永城分公司
12. 许昌市汽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省:
13. 湛江市东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4. 东莞市东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5. 东莞市天九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省:
16. 彭水嘉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四川省:
17. 德昌天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8. 巴中市远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9. 眉山市鑫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省:
20. 临沧瑞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1. 华宁瑞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四、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奇瑞品牌汽车销售
河北省:
1. 沧州市嘉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
2. 清徐县鼎祥商贸有限公司
3. 吕梁市鼎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4. 鄂尔多斯市瑞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省:
5. 枣庄市宏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
6. 淄博鸿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张店分公司
河南省:
7. 南阳市众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邓州第一分公司
8. 登封市宏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省:
9. 罗田县浩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
10. 惠州市辉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11. 连州市百达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自治区:
12. 宜州市安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3. 防城港市海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
14. 泸州市鑫杰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省:
15. 云南灵驰至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6. 保山天马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7. 德宏鑫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8. 瑞丽市佳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9. 怒江嘉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陕西省:
20. 榆林市万联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分公司
五、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江淮品牌汽车销售
内蒙古自治区:
1. 赤峰通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
2. 合肥市丰利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省:
3. 上饶市荣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省:
4. 烟台宾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省:
5. 湘西自治州山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6. 永州市湘源工贸有限公司
广西自治区:
7. 广西汇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六、北京恒通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华泰品牌汽车销售
天津市:
1. 天津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2. 乌兰察布市北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辽宁省:
3. 鞍山市和利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4. 双鸭山隆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
5. 余姚市舜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河南省:
6. 商丘金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省:
7. 荆门宜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
8. 重庆市天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9. 重庆市洪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
10. 宝鸡天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青海省:
11. 西宁邯海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七、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国产梅赛德斯-奔驰、进口梅赛德斯-奔驰品牌汽车销售
河北省:
1. 石家庄庞大睿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 石家庄庞大睿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华分公司
3. 衡水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
4. 汕头市骏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5. 江门市合礼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6. 茂名惠通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 潮州骏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自治区:
8. 桂林龙星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省:
9. 曲靖嘉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宁夏自治区:
10. 宁夏驰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八、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北京品牌汽车销售
北京市:
1. 北京市永超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2. 呼伦贝尔友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 巴彦淖尔市隆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省:
4. 大连华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5. 佳木斯宝瑞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
6. 江苏永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省:
7. 青岛中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
8. 济源市庆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9. 焦作京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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