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2003年度鉴定站年检实施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8:28:02   浏览:9835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烟草行业2003年度鉴定站年检实施办法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烟职技鉴字[2003]第19号

烟草行业2003年度鉴定站年检实施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站:
  职业技能鉴定站年检制度是规范鉴定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站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根据国家局《烟草行业2003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实际,现对2003年度鉴定站年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年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简化检查形式、强化基础管理、规范考核评估程序、突出重点工作,提高行业鉴定工作运行质量。
  二、主要形式
  年检工作采取鉴定站自查、国家局鉴定中心组织抽查、国家局鉴定中心考核评估和综合评比四种形式相结合方法,全面地对鉴定站的全年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内容和标准
  鉴定站年检内容分为基础管理、年度重点工作、鉴定中心考核评估、鉴定中心加分、质量否决项五部分。
  1.基础管理是保证鉴定站工作质量的一项长期工作,作为鉴定站年检相对固定的内容。
  2.年度重点工作是突出鉴定站当年鉴定工作的主线,是鉴定站年检的重点。
  3.鉴定中心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各鉴定站执行鉴定中心有关规定的情况、鉴定申报业务规范性的情况。
  4.鉴定中心加分反映了各鉴定站配合支持鉴定中心完成各项鉴定工作的情况。
  5.质量否决项是鉴定工作中严重违规的情况,凡经检查和群众监督举报,确定存在质量否决项内容之一的则为年检不合格鉴定站。
  6.年检具体内容和标准以及评分表详见附件1《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年检内容和标准》;附件2《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年检自查抽查评分表》。附件3《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年检中心评估评分表》。
  四、工作要求
  1.各鉴定站在年检自查工作中,应对照年检内容和标准,对本站年度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实填写《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年检自查及抽查评分表》,并要提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年检抽查工作采用国家局鉴定中心组织定期抽查及委派督导员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人员对照年检内容和标准以及其它有关鉴定工作的规定,如实填写《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年检自查及抽查评分表》,撰写抽查报告,并对被抽查鉴定站进行评估。
  3.国家局鉴定中心按照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鉴定业务申报程序等,以日常工作业务记录为依据,对鉴定站的有关鉴定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填写《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年检国家局鉴定中心评估评分表》。
  4.国家局鉴定中心在抽查和考核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年检内容和标准以及其它有关信息和资料,对各鉴定站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
  5.年检结果实行审核制,以鉴定站自查、国家局鉴定中心抽查和国家局鉴定中心考核评估得分为主要依据,经综合评比确定鉴定站的年检结果。



二○○三年四月十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化工部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1988年10月10日,化工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工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在用计量器具有科学管理,达到“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全面监督”,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化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化工系统贯彻〈计量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化工生产、施工、科研的特点制定的。
第三条 计量器具按A、B、C三级进行管理,其分级原则应以计量器具的技术特性、使用条件、在生产、施工和管理中的作用及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划分。化工系统计量器具分析管理目录详见附录一、附录二。

第二章 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
第四条 A级管理范围
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第五条 B级管理范围
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
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
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
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 C级管理范围
1.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3.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及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4.生产工艺过程检测中,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
5.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
6.用于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及基层职工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
7.成套设备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仪表。

第三章 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办法
第七条 A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企业,也应严格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安排检定。
2.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校验或比对方法,并报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凡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严格按规程实施周期检定,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4.使用标准物质的单位,应严格加以保管和进行操作。
第八条 B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对于连续性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使的计量器具,根据有关检定规程,可随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但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
2.对准确度要求较高,但性能稳定,使用不频繁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可适当延长。所延长的时间应以保证计量器具可靠性为原则。对使用频次高和需确保使用精度的计量器具,应酌情缩短检定周期。
3.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其实际使用需要,根据检定规程要求,可适当减少检定项目或只作部分项目的检定,但检定证书应注明准许使用范围和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的明显位置处标帖限用标志。
4.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参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
第九条 C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的或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可实行一次性检定。
2.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率低、性能稳定而耐用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可以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一般控制在2至4个周期内。
3.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参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
4.用于生活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严禁流入生产和其他领域使用。
5.对列入C级管理范围的其余计量器具,可根据计量器具类别和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性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各企业必须购置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检定合格证的计量器具。
第十一条 各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编制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目录中应注明计量器具类别、种别、名称、适用范围和检定周期。
第十二条 各级计量器具实行彩色标志管理。
第十三条 A、B级计量器具必须有相应的检定合格证和检定原始记录。C级应有检定原始记录,或有CMC标记的产品合格证。
第十四条 按本办法计量器具分级管理中未编入的计量器具,应根据本办法的分级原则自行编入企业分级管理目录中去。现行使用的计量器具台帐、卡片等须注明管理级别。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化工系统各企事业单位。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化学工业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附录一 化工生产企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
(一)A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一)A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1 ┃ ┃ ┃企业最高标准计量器具┃用于量值传递 ┃按国家规定
━━╋━━╋━━━━╋━━━━━━━━━━╋━━━━━━━━━━━╋━━━━━
┃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被政府计量部门认证为社┃按国家规定
2 ┃ ┃ ┃ ┃会服务的项目 ┃
━━╋━━╋━━━━╋━━━━━━━━━━╋━━━━━━━━━━━╋━━━━━
┃ ┃ ┃国家规定贸易结算强制┃用于企业对外部贸易结算┃按国家规定
3 ┃ ┃ ┃检定计量器具 ┃方面 ┃
━━╋━━╋━━━━╋━━━━━━━━━━╋━━━━━━━━━━━╋━━━━━
┃ ┃ ┃国家规定安全防护方面┃用于人身、设备安全方面┃按国家规定
4 ┃ ┃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 ┃
━━╋━━╋━━━━╋━━━━━━━━━━╋━━━━━━━━━━━╋━━━━━
┃ ┃ ┃国家规定环境监测方面┃用于环保法规定的环境监┃按国家规定
5 ┃ ┃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测 ┃
━━╋━━╋━━━━╋━━━━━━━━━━╋━━━━━━━━━━━╋━━━━━
┃ ┃ ┃国家规定医疗卫生方面┃用于企业内部医疗卫生部┃按国家规定
6 ┃ ┃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门 ┃
━━╋━━╋━━━━╋━━━━━━━━━━╋━━━━━━━━━━━╋━━━━━
┃ ┃ ┃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用于标准仪器 ┃在有效期内
7 ┃ ┃ ┃ ┃ ┃ 使用
━━┻━━┻━━━━┻━━━━━━━━━━┻━━━━━━━━━━━┻━━━━━
(二)B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1 ┃ ┃ ┃企业工作标准计量器具┃用于本企业内部量值传递┃国家规定
━━╋━━╋━━━━╋━━━━━━━━━━╋━━━━━━━━━━━╋━━━━━
┃ ┃ ┃精密光学仪器 ┃用于精密测试及长度器具┃国家规定
2 ┃ L ┃ ┃ ┃检定 ┃
━━╋━━╋━━━━╋━━━━━━━━━━╋━━━━━━━━━━━╋━━━━━
3 ┃ L ┃ ┃千分尺 ┃用于机械制造测绘、机修┃ 1年
┃ ┃ ┃ ┃及精密加工 ┃
━━╋━━╋━━━━╋━━━━━━━━━━╋━━━━━━━━━━━╋━━━━━
4 ┃ L ┃ ┃游标卡尺 ┃用于机械制造测绘、机修┃ 1年
┃ ┃ ┃ ┃及精密加工 ┃
━━╋━━╋━━━━╋━━━━━━━━━━╋━━━━━━━━━━━╋━━━━━
5 ┃ L ┃ ┃百分表 ┃用于机械制造测绘、机修┃ 1年
┃ ┃ ┃ ┃及精密加工 ┃
━━╋━━╋━━━━╋━━━━━━━━━━╋━━━━━━━━━━━╋━━━━━
6 ┃ L ┃ ┃水平仪 ┃用于机械制造测绘、机修┃ 1年
┃ ┃ ┃ ┃及精密加工 ┃
━━╋━━╋━━━━╋━━━━━━━━━━╋━━━━━━━━━━━╋━━━━━
7 ┃ L ┃ ┃角度量器 ┃用于机械制造测绘、机修┃ 1年
┃ ┃ ┃ ┃及精密加工 ┃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8 ┃ L ┃ ┃平板 ┃用于修理研磨等 ┃ 1年
━━╋━━╋━━━━╋━━━━━━━━━━╋━━━━━━━━━━━╋━━━━━
9 ┃ T ┃ ┃工业热电偶 ┃用于过程控制 ┃ 检修期
━━╋━━╋━━━━╋━━━━━━━━━━╋━━━━━━━━━━━╋━━━━━
10 ┃ T ┃ ┃工业热电阻 ┃用于过程控制 ┃ 检修期
━━╋━━╋━━━━╋━━━━━━━━━━╋━━━━━━━━━━━╋━━━━━
11 ┃ T ┃ ┃汞温度计 ┃用于产品质量检测 ┃ 1年
━━╋━━╋━━━━╋━━━━━━━━━━╋━━━━━━━━━━━╋━━━━━
12 ┃ T ┃ ┃玻璃液体温度计 ┃用于质量检测和内部经济┃ 1年
┃ ┃ ┃ ┃核算 ┃
━━╋━━╋━━━━╋━━━━━━━━━━╋━━━━━━━━━━━╋━━━━━
13 ┃ T ┃ ┃精密玻璃温度计 ┃用于质量检测和内部经济┃ 2年
┃ ┃ ┃ ┃核算 ┃
━━╋━━╋━━━━╋━━━━━━━━━━╋━━━━━━━━━━━╋━━━━━
14 ┃ T ┃ ┃数字温度计 ┃用于过程控制和精密测试┃ 检修期
━━╋━━╋━━━━╋━━━━━━━━━━╋━━━━━━━━━━━╋━━━━━
15 ┃ T ┃ ┃测温二次仪表 ┃用于过程控制和精密测试┃ 检修期
━━╋━━╋━━━━╋━━━━━━━━━━╋━━━━━━━━━━━╋━━━━━
16 ┃ T ┃ ┃水分测定仪 ┃用于产品质量检验 ┃ 1年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17 ┃ F ┃ ┃工作用砝码 ┃用于产品质量检验 ┃ 1年
━━╋━━╋━━━━╋━━━━━━━━━━╋━━━━━━━━━━━╋━━━━━
18 ┃ F ┃ ┃天平 ┃用于产品质量检验 ┃ 1年
━━╋━━╋━━━━╋━━━━━━━━━━╋━━━━━━━━━━━╋━━━━━
19 ┃ F ┃ ┃架盘天平 ┃用于产品质量检验 ┃ 1年
━━╋━━╋━━━━╋━━━━━━━━━━╋━━━━━━━━━━━╋━━━━━
20 ┃ F ┃ ┃台秤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1年
━━╋━━╋━━━━╋━━━━━━━━━━╋━━━━━━━━━━━╋━━━━━
21 ┃ F ┃ ┃地秤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1年
━━╋━━╋━━━━╋━━━━━━━━━━╋━━━━━━━━━━━╋━━━━━
22 ┃ F ┃ ┃定量秤 ┃用于内部核算或过程控制┃ 检修期
━━╋━━╋━━━━╋━━━━━━━━━━╋━━━━━━━━━━━╋━━━━━
23 ┃ F ┃ ┃皮带秤 ┃用于内部核算或过程控制┃ 检修期
━━╋━━╋━━━━╋━━━━━━━━━━╋━━━━━━━━━━━╋━━━━━
24 ┃ F ┃ ┃自动秤 ┃用于内部核算或过程控制┃ 检修期
━━╋━━╋━━━━╋━━━━━━━━━━╋━━━━━━━━━━━╋━━━━━
25 ┃ F ┃ ┃电子秤 ┃用于内部核算或过程控制┃ 检修期
━━╋━━╋━━━━╋━━━━━━━━━━╋━━━━━━━━━━━╋━━━━━
26 ┃ F ┃ ┃打包秤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1年
━━╋━━╋━━━━╋━━━━━━━━━━╋━━━━━━━━━━━╋━━━━━
27 ┃ F ┃ ┃贮罐液体称重仪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1年
━━╋━━╋━━━━╋━━━━━━━━━━╋━━━━━━━━━━━╋━━━━━
28 ┃ F ┃ ┃增铊、定量铊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1年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28 ┃ F ┃ ┃增铊、定量铊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1年
━━╋━━╋━━━━╋━━━━━━━━━━╋━━━━━━━━━━━╋━━━━━
29 ┃ F ┃ ┃转速表 ┃用于过程控制重要机台转┃ 1年
┃ ┃ ┃ ┃速测定 ┃
━━╋━━╋━━━━╋━━━━━━━━━━╋━━━━━━━━━━━╋━━━━━
30 ┃ F ┃ ┃万能材料实验机 ┃用于产品质量检验和机械┃ 1年
┃ ┃ ┃ ┃性能测试 ┃
━━╋━━╋━━━━╋━━━━━━━━━━╋━━━━━━━━━━━╋━━━━━
31 ┃ F ┃ ┃硬度计 ┃用于产品质量检验和机械┃ 1年
┃ ┃ ┃ ┃性能测试 ┃
━━╋━━╋━━━━╋━━━━━━━━━━╋━━━━━━━━━━━╋━━━━━
32 ┃ F ┃ ┃动平衡实验机 ┃用于产品质量检验 ┃ 1年
━━╋━━╋━━━━╋━━━━━━━━━━╋━━━━━━━━━━━╋━━━━━
33 ┃ F ┃ ┃纤维强力机 ┃用于产品质量检验 ┃ 1年
━━╋━━╋━━━━╋━━━━━━━━━━╋━━━━━━━━━━━╋━━━━━
34 ┃ F ┃ ┃塑料强力机 ┃用于产品质量检验 ┃ 1年
━━╋━━╋━━━━╋━━━━━━━━━━╋━━━━━━━━━━━╋━━━━━
35 ┃ F ┃ ┃橡胶强力机 ┃用于产品质量检验 ┃ 1年
━━╋━━╋━━━━╋━━━━━━━━━━╋━━━━━━━━━━━╋━━━━━
36 ┃ F ┃ ┃冲击实验机 ┃用于机械性能试验 ┃ 1年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37 ┃ F ┃ ┃配料秤 ┃用于内部核算及过程控制┃ 1年或
┃ ┃ ┃ ┃ ┃ 检修期
━━╋━━╋━━━━╋━━━━━━━━━━╋━━━━━━━━━━━╋━━━━━
38 ┃ F ┃ ┃字盘秤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1年
━━╋━━╋━━━━╋━━━━━━━━━━╋━━━━━━━━━━━╋━━━━━
39 ┃ F ┃ ┃案秤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1年
━━╋━━╋━━━━╋━━━━━━━━━━╋━━━━━━━━━━━╋━━━━━
40 ┃ F ┃ ┃油罐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3~5年
━━╋━━╋━━━━╋━━━━━━━━━━╋━━━━━━━━━━━╋━━━━━
41 ┃ F ┃ ┃汽车罐车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3~5年
━━╋━━╋━━━━╋━━━━━━━━━━╋━━━━━━━━━━━╋━━━━━
42 ┃ F ┃ ┃工业用密度计 ┃用于内部核算或产品质量┃ 2年
┃ ┃ ┃ ┃检验 ┃
━━╋━━╋━━━━╋━━━━━━━━━━╋━━━━━━━━━━━╋━━━━━
43 ┃ F ┃ ┃石油密度计 ┃用于内部核算或产品质量┃ 2年
┃ ┃ ┃ ┃检验 ┃
━━╋━━╋━━━━╋━━━━━━━━━━╋━━━━━━━━━━━╋━━━━━
44 ┃ F ┃ ┃粘度计 ┃用于内部核算或产品质量┃ 3年
┃ ┃ ┃ ┃检验 ┃
━━╋━━╋━━━━╋━━━━━━━━━━╋━━━━━━━━━━━╋━━━━━
45 ┃ F ┃ ┃振动管液体密度变送器┃用于在线质量分析 ┃ 3年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46 ┃ F ┃ ┃压力表 ┃用于工艺过程控制 ┃ 检修期
━━╋━━╋━━━━╋━━━━━━━━━━╋━━━━━━━━━━━╋━━━━━
47 ┃ F ┃ ┃真空表 ┃用于工艺过程控制 ┃ 检修期
━━╋━━╋━━━━╋━━━━━━━━━━╋━━━━━━━━━━━╋━━━━━
48 ┃ F ┃ ┃补偿式微压计 ┃用于实验室中的精密测试┃ 1年
━━╋━━╋━━━━╋━━━━━━━━━━╋━━━━━━━━━━━╋━━━━━
49 ┃ F ┃ ┃风压表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检修期
━━╋━━╋━━━━╋━━━━━━━━━━╋━━━━━━━━━━━╋━━━━━
50 ┃ F ┃ ┃位移式传感器及二次表┃用于过程控制 ┃ 检修期
━━╋━━╋━━━━╋━━━━━━━━━━╋━━━━━━━━━━━╋━━━━━
51 ┃ F ┃ ┃水表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过程 ┃ 3~5年
┃ ┃ ┃ ┃控制 ┃
━━╋━━╋━━━━╋━━━━━━━━━━╋━━━━━━━━━━━╋━━━━━
52 ┃ F ┃ ┃瓦斯表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过程 ┃ 检修期
┃ ┃ ┃ ┃控制 ┃
━━╋━━╋━━━━╋━━━━━━━━━━╋━━━━━━━━━━━╋━━━━━
53 ┃ F ┃ ┃气体流量计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过程 ┃ 检修期
┃ ┃ ┃ ┃控制 ┃
━━╋━━╋━━━━╋━━━━━━━━━━╋━━━━━━━━━━━╋━━━━━
54 ┃ F ┃ ┃油表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过程 ┃ 检修期
┃ ┃ ┃ ┃控制 ┃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55 ┃ F ┃ ┃液体流量计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过程 ┃ 检修期
┃ ┃ ┃ ┃控制 ┃
━━╋━━╋━━━━╋━━━━━━━━━━╋━━━━━━━━━━━╋━━━━━
56 ┃ F ┃ ┃流量二次表 ┃用于工艺过程控制及内部┃ 检修期
┃ ┃ ┃ ┃核算 ┃
━━╋━━╋━━━━╋━━━━━━━━━━╋━━━━━━━━━━━╋━━━━━
57 ┃ F ┃ ┃液面计 ┃用于工艺过程控制 ┃ 检修期
━━╋━━╋━━━━╋━━━━━━━━━━╋━━━━━━━━━━━╋━━━━━
58 ┃ F ┃ ┃料位计 ┃用于工艺过程控制 ┃ 检修期
━━╋━━╋━━━━╋━━━━━━━━━━╋━━━━━━━━━━━╋━━━━━
59 ┃ E ┃ ┃各种变速器 ┃用于工艺过程控制 ┃ 检修期
━━╋━━╋━━━━╋━━━━━━━━━━╋━━━━━━━━━━━╋━━━━━
60 ┃ E ┃ ┃各种调节器 ┃用于工艺过程控制 ┃ 检修期
━━╋━━╋━━━━╋━━━━━━━━━━╋━━━━━━━━━━━╋━━━━━
61 ┃ E ┃ ┃各种控制器 ┃用于工艺过程控制 ┃ 检修期
━━╋━━╋━━━━╋━━━━━━━━━━╋━━━━━━━━━━━╋━━━━━
62 ┃ E ┃ ┃标准电池 ┃用于精密测试 ┃ 1年
━━╋━━╋━━━━╋━━━━━━━━━━╋━━━━━━━━━━━╋━━━━━
63 ┃ E ┃ ┃标准电阻 ┃用于精密测试 ┃ 1年
━━╋━━╋━━━━╋━━━━━━━━━━╋━━━━━━━━━━━╋━━━━━
64 ┃ E ┃ ┃可变电感 ┃发电厂、电汽车间精密测┃ 1年
┃ ┃ ┃ ┃试 ┃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65 ┃ E ┃ ┃可变电容 ┃发电厂、电汽车间精密测┃ 1年
┃ ┃ ┃ ┃试 ┃
━━╋━━╋━━━━╋━━━━━━━━━━╋━━━━━━━━━━━╋━━━━━
66 ┃ E ┃ ┃电容箱 ┃发电厂、电汽车间试验用┃ 1年
━━╋━━╋━━━━╋━━━━━━━━━━╋━━━━━━━━━━━╋━━━━━
67 ┃ E ┃ ┃电阻箱 ┃精密测试用 ┃ 1年
━━╋━━╋━━━━╋━━━━━━━━━━╋━━━━━━━━━━━╋━━━━━
68 ┃ E ┃ ┃直流分压箱 ┃精密测试用 ┃ 1年
━━╋━━╋━━━━╋━━━━━━━━━━╋━━━━━━━━━━━╋━━━━━
69 ┃ E ┃ ┃直流分流箱 ┃精密测试用 ┃ 1年
━━╋━━╋━━━━╋━━━━━━━━━━╋━━━━━━━━━━━╋━━━━━
70 ┃ E ┃ ┃直流单臂电桥 ┃精密测试用 ┃ 1年
━━╋━━╋━━━━╋━━━━━━━━━━╋━━━━━━━━━━━╋━━━━━
71 ┃ E ┃ ┃直流双臂电桥 ┃精密测试用 ┃ 1年
━━╋━━╋━━━━╋━━━━━━━━━━╋━━━━━━━━━━━╋━━━━━
72 ┃ E ┃ ┃直流单双臂电桥 ┃精密测试用 ┃ 1年
━━╋━━╋━━━━╋━━━━━━━━━━╋━━━━━━━━━━━╋━━━━━
73 ┃ E ┃ ┃交流电桥 ┃精密测试用 ┃ 1年
━━╋━━╋━━━━╋━━━━━━━━━━╋━━━━━━━━━━━╋━━━━━
74 ┃ E ┃ ┃直流电位差计 ┃精密测试用 ┃ 1年
━━╋━━╋━━━━╋━━━━━━━━━━╋━━━━━━━━━━━╋━━━━━
75 ┃ E ┃ ┃交流电位差计 ┃精密测试用 ┃ 1年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76 ┃ E ┃ ┃仪用电压互感器 ┃精密测试用 ┃ 2年
━━╋━━╋━━━━╋━━━━━━━━━━╋━━━━━━━━━━━╋━━━━━
77 ┃ E ┃ ┃仪用电流互感器 ┃精密测试用 ┃ 2年
━━╋━━╋━━━━╋━━━━━━━━━━╋━━━━━━━━━━━╋━━━━━
78 ┃ E ┃ ┃交直流定电压发生器 ┃精密测试用(标准信号) ┃ 2年
━━╋━━╋━━━━╋━━━━━━━━━━╋━━━━━━━━━━━╋━━━━━
79 ┃ E ┃ ┃交直流定电流发生器 ┃精密测试用(标准信号) ┃ 2年
━━╋━━╋━━━━╋━━━━━━━━━━╋━━━━━━━━━━━╋━━━━━
80 ┃ E ┃ ┃交直流电压表 ┃生产中需严格控制电压的┃ 1年或
┃ ┃ ┃ ┃部位及精密测试 ┃ 检修期
━━╋━━╋━━━━╋━━━━━━━━━━╋━━━━━━━━━━━╋━━━━━
81 ┃ E ┃ ┃交直流电流表 ┃生产中需严格控制电流的┃ 1年或
┃ ┃ ┃ ┃部位及精密测试 ┃ 检修期
━━╋━━╋━━━━╋━━━━━━━━━━╋━━━━━━━━━━━╋━━━━━
82 ┃ E ┃ ┃功率表 ┃生产中需严格控制功率部┃ 1年或
┃ ┃ ┃ ┃位及精密测试 ┃ 检修期
━━╋━━╋━━━━╋━━━━━━━━━━╋━━━━━━━━━━━╋━━━━━
83 ┃ E ┃ ┃数字电压表 ┃全部 ┃ 1年
━━╋━━╋━━━━╋━━━━━━━━━━╋━━━━━━━━━━━╋━━━━━
84 ┃ E ┃ ┃相位电压表 ┃生产中需严格控制相位电┃ 1年或
┃ ┃ ┃ ┃压部位及精密测试 ┃ 检修期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85 ┃ E ┃ ┃平均电压表 ┃生产中需严格控制平均电┃ 1年或
┃ ┃ ┃ ┃压部位及精密测试 ┃ 检修期
━━╋━━╋━━━━╋━━━━━━━━━━╋━━━━━━━━━━━╋━━━━━
86 ┃ E ┃ ┃相位表 ┃生产中需严格控制相位部┃ 1年或
┃ ┃ ┃ ┃位及精密测试 ┃ 检修期
━━╋━━╋━━━━╋━━━━━━━━━━╋━━━━━━━━━━━╋━━━━━
87 ┃ E ┃ ┃兆欧表 ┃电厂、变电站、电汽实验┃ 1年
━━╋━━╋━━━━╋━━━━━━━━━━╋━━━━━━━━━━━╋━━━━━
88 ┃ E ┃ ┃高阻计 ┃电厂、变电站、电汽实验┃ 1年
━━╋━━╋━━━━╋━━━━━━━━━━╋━━━━━━━━━━━╋━━━━━
89 ┃ E ┃ ┃功率因数表 ┃用于节能和内部核算 ┃ 1年
━━╋━━╋━━━━╋━━━━━━━━━━╋━━━━━━━━━━━╋━━━━━
90 ┃ E ┃ ┃单相电能表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3~5年
━━╋━━╋━━━━╋━━━━━━━━━━╋━━━━━━━━━━━╋━━━━━
91 ┃ E ┃ ┃三相电能表 ┃用于内部经济核算 ┃ 3~5年
━━╋━━╋━━━━╋━━━━━━━━━━╋━━━━━━━━━━━╋━━━━━
92 ┃ E ┃ ┃磁通计 ┃用于电器维护 ┃ 1年
━━╋━━╋━━━━╋━━━━━━━━━━╋━━━━━━━━━━━╋━━━━━
93 ┃ E ┃ ┃特斯拉计 ┃用于电器维护 ┃ 1年
━━╋━━╋━━━━╋━━━━━━━━━━╋━━━━━━━━━━━╋━━━━━
94 ┃ E ┃ ┃磁导计 ┃用于电器维护 ┃ 1年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95 ┃ H ┃ ┃频率计 ┃精密测试 ┃ 1年
━━╋━━╋━━━━╋━━━━━━━━━━╋━━━━━━━━━━━╋━━━━━
96 ┃ H ┃ ┃数字频率计 ┃精密测试 ┃ 1年
━━╋━━╋━━━━╋━━━━━━━━━━╋━━━━━━━━━━━╋━━━━━
97 ┃ H ┃ ┃电子毫秒表 ┃用于质量检测电气实验精┃ 1年
┃ ┃ ┃ ┃密测试 ┃
━━╋━━╋━━━━╋━━━━━━━━━━╋━━━━━━━━━━━╋━━━━━
98 ┃ H ┃ ┃电秒表 ┃用于质量检测电气实验精┃ 1年
┃ ┃ ┃ ┃密测试 ┃
━━╋━━╋━━━━╋━━━━━━━━━━╋━━━━━━━━━━━╋━━━━━
99 ┃ H ┃ ┃电子秒表 ┃用于质量检测电气实验精┃ 1年
┃ ┃ ┃ ┃密测试 ┃
━━╋━━╋━━━━╋━━━━━━━━━━╋━━━━━━━━━━━╋━━━━━
100┃ H ┃ ┃机械秒表 ┃用于质量检测电气实验精┃ 1年
┃ ┃ ┃ ┃密测试 ┃
━━╋━━╋━━━━╋━━━━━━━━━━╋━━━━━━━━━━━╋━━━━━
101┃ C ┃ ┃光电比色计 ┃用于质量检验 ┃ 1年
━━╋━━╋━━━━╋━━━━━━━━━━╋━━━━━━━━━━━╋━━━━━
102┃ C ┃ ┃分光光度计 ┃用于质量检验 ┃ 1年
━━╋━━╋━━━━╋━━━━━━━━━━╋━━━━━━━━━━━╋━━━━━
103┃ C ┃ ┃酸度计 ┃用于质量检验 ┃ 1年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104┃ C ┃ ┃电导仪 ┃用于质量检验 ┃ 1年
━━╋━━╋━━━━╋━━━━━━━━━━╋━━━━━━━━━━━╋━━━━━
105┃ C ┃ ┃测氧仪 ┃用于线检验 ┃ 检修期
━━╋━━╋━━━━╋━━━━━━━━━━╋━━━━━━━━━━━╋━━━━━
106┃ C ┃ ┃测氢仪 ┃用于线检验 ┃ 检修期
━━┻━━┻━━━━┻━━━━━━━━━━┻━━━━━━━━━━━┻━━━━━
(三)C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1 ┃ L ┃ ┃游标卡尺 ┃除用于机械厂机修测绘外┃ 2~4年
━━╋━━╋━━━━╋━━━━━━━━━━╋━━━━━━━━━━━╋━━━━━
2 ┃ L ┃ ┃百分尺 ┃除用于机械厂机修测绘外┃ 2~4年
━━╋━━╋━━━━╋━━━━━━━━━━╋━━━━━━━━━━━╋━━━━━
3 ┃ L ┃ ┃千分尺 ┃除用于机械厂机修测绘外┃ 2~4年
━━╋━━╋━━━━╋━━━━━━━━━━╋━━━━━━━━━━━╋━━━━━
4 ┃ L ┃ ┃角度量器 ┃除用于机械厂机修测绘外┃ 2~4年
━━╋━━╋━━━━╋━━━━━━━━━━╋━━━━━━━━━━━╋━━━━━
5 ┃ L ┃ ┃环规 ┃除用于机械厂机修测绘外┃ 2~4年
━━╋━━╋━━━━╋━━━━━━━━━━╋━━━━━━━━━━━╋━━━━━
6 ┃ L ┃ ┃塞规 ┃除用于机械厂机修测绘外┃ 2~4年
━━╋━━╋━━━━╋━━━━━━━━━━╋━━━━━━━━━━━╋━━━━━
7 ┃ L ┃ ┃平板 ┃钳工用 ┃ 2~4年
━━╋━━╋━━━━╋━━━━━━━━━━╋━━━━━━━━━━━╋━━━━━
8 ┃ T ┃ ┃表面热电偶 ┃一般测量用 ┃ 一次性
━━╋━━╋━━━━╋━━━━━━━━━━╋━━━━━━━━━━━╋━━━━━
9 ┃ T ┃ ┃光学高温计 ┃一般测量用 ┃ 2年
━━╋━━╋━━━━╋━━━━━━━━━━╋━━━━━━━━━━━╋━━━━━
10 ┃ T ┃ ┃电接点玻璃温度计 ┃一般测量用 ┃ 一次性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11 ┃ T ┃ ┃双金属温度计 ┃一般测量用 ┃ 2~4年
━━╋━━╋━━━━╋━━━━━━━━━━╋━━━━━━━━━━━╋━━━━━
12 ┃ T ┃ ┃压力式温度计 ┃一般测量用 ┃ 2年
━━╋━━╋━━━━╋━━━━━━━━━━╋━━━━━━━━━━━╋━━━━━
13 ┃ T ┃ ┃半导体温度计 ┃一般测量用 ┃一次性故障
┃ ┃ ┃ ┃ ┃修理复检
━━╋━━╋━━━━╋━━━━━━━━━━╋━━━━━━━━━━━╋━━━━━
14 ┃ T ┃ ┃红外测温仪 ┃一般测量用 ┃一次性故障
┃ ┃ ┃ ┃ ┃修理复检
━━╋━━╋━━━━╋━━━━━━━━━━╋━━━━━━━━━━━╋━━━━━
15 ┃ T ┃ ┃干温度计 ┃一般测量用 ┃ 一次性
━━╋━━╋━━━━╋━━━━━━━━━━╋━━━━━━━━━━━╋━━━━━
16 ┃ T ┃ ┃干湿温度计 ┃一般测量用 ┃ 一次性
━━╋━━╋━━━━╋━━━━━━━━━━╋━━━━━━━━━━━╋━━━━━
17 ┃ T ┃ ┃工业电阻温度计 ┃用于检测 ┃ 2~4年
━━╋━━╋━━━━╋━━━━━━━━━━╋━━━━━━━━━━━╋━━━━━
18 ┃ T ┃ ┃工业热电偶 ┃用于检测 ┃ 2~4年
━━╋━━╋━━━━╋━━━━━━━━━━╋━━━━━━━━━━━╋━━━━━
19 ┃ T ┃ ┃工业用热电偶 ┃不可拆卸 ┃ 一次性
━━╋━━╋━━━━╋━━━━━━━━━━╋━━━━━━━━━━━╋━━━━━
20 ┃ F ┃ ┃架盘天平 ┃一次性测量 ┃ 2~4年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21 ┃ F ┃ ┃案称 ┃基层职工分生活用品 ┃ 一次性
━━╋━━╋━━━━╋━━━━━━━━━━╋━━━━━━━━━━━╋━━━━━
22 ┃ F ┃ ┃量秤 ┃一般性测量 ┃ 一次性
━━╋━━╋━━━━╋━━━━━━━━━━╋━━━━━━━━━━━╋━━━━━
23 ┃ F ┃ ┃量筒 ┃一般性测量 ┃ 一次性
━━╋━━╋━━━━╋━━━━━━━━━━╋━━━━━━━━━━━╋━━━━━
24 ┃ F ┃ ┃量瓶 ┃一般性测量 ┃ 一次性
━━╋━━╋━━━━╋━━━━━━━━━━╋━━━━━━━━━━━╋━━━━━
25 ┃ F ┃ ┃吸管 ┃一般性测量 ┃ 一次性
━━╋━━╋━━━━╋━━━━━━━━━━╋━━━━━━━━━━━╋━━━━━
26 ┃ F ┃ ┃滴定管 ┃一般性测量 ┃ 一次性
━━╋━━╋━━━━╋━━━━━━━━━━╋━━━━━━━━━━━╋━━━━━
27 ┃ F ┃ ┃刻度试管 ┃一般性测量 ┃ 一次性
━━╋━━╋━━━━╋━━━━━━━━━━╋━━━━━━━━━━━╋━━━━━
28 ┃ F ┃ ┃油罐 ┃作贮存油品用 ┃ 一次性
━━╋━━╋━━━━╋━━━━━━━━━━╋━━━━━━━━━━━╋━━━━━
29 ┃ F ┃ ┃压力表 ┃用于监测 ┃ 1~2年
━━╋━━╋━━━━╋━━━━━━━━━━╋━━━━━━━━━━━╋━━━━━
30 ┃ F ┃ ┃压力表 ┃监视用 ┃一次性故障
┃ ┃ ┃ ┃ ┃ 更换
━━╋━━╋━━━━╋━━━━━━━━━━╋━━━━━━━━━━━╋━━━━━
31 ┃ F ┃ ┃真空表 ┃监测用 ┃ 1~2年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32 ┃ F ┃ ┃真空表 ┃监视用 ┃一次性故障
┃ ┃ ┃ ┃ ┃ 更换
━━╋━━╋━━━━╋━━━━━━━━━━╋━━━━━━━━━━━╋━━━━━
33 ┃ F ┃ ┃液面计 ┃除控制回路和物料交接外┃ 2~3年
━━╋━━╋━━━━╋━━━━━━━━━━╋━━━━━━━━━━━╋━━━━━
34 ┃ F ┃ ┃料位计 ┃除控制回路和物料交接外┃ 2~3年
━━╋━━╋━━━━╋━━━━━━━━━━╋━━━━━━━━━━━╋━━━━━
35 ┃ F ┃ ┃户用水表 ┃生活区各住户 ┃ 4~6年
━━╋━━╋━━━━╋━━━━━━━━━━╋━━━━━━━━━━━╋━━━━━
36 ┃ F ┃ ┃大气压力计 ┃一般测量用 ┃ 2~4年
━━╋━━╋━━━━╋━━━━━━━━━━╋━━━━━━━━━━━╋━━━━━
37 ┃ F ┃ ┃空盒气压计 ┃一般测量用 ┃ 一次性
━━╋━━╋━━━━╋━━━━━━━━━━╋━━━━━━━━━━━╋━━━━━
38 ┃ F ┃ ┃风速计 ┃一般测量用 ┃ 一次性
━━╋━━╋━━━━╋━━━━━━━━━━╋━━━━━━━━━━━╋━━━━━
39 ┃ F ┃ ┃密度计 ┃一般测量用 ┃ 一次性
━━╋━━╋━━━━╋━━━━━━━━━━╋━━━━━━━━━━━╋━━━━━
40 ┃ E ┃ ┃万用电桥 ┃一般测量用 ┃ 2~4年
━━╋━━╋━━━━╋━━━━━━━━━━╋━━━━━━━━━━━╋━━━━━
41 ┃ E ┃ ┃变比电桥 ┃一般测量用 ┃ 2~4年
━━╋━━╋━━━━╋━━━━━━━━━━╋━━━━━━━━━━━╋━━━━━
42 ┃ E ┃ ┃交直流电压表 ┃指示用盘表 ┃ 一次性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43 ┃ E ┃ ┃交直流电流表 ┃指示用盘表 ┃ 一次性
━━╋━━╋━━━━╋━━━━━━━━━━╋━━━━━━━━━━━╋━━━━━
44 ┃ E ┃ ┃万用表 ┃工具用 ┃ 一次性
━━╋━━╋━━━━╋━━━━━━━━━━╋━━━━━━━━━━━╋━━━━━
45 ┃ E ┃ ┃欧姆表 ┃工具用 ┃ 一次性
━━╋━━╋━━━━╋━━━━━━━━━━╋━━━━━━━━━━━╋━━━━━
46 ┃ E ┃ ┃钳形表 ┃工具用 ┃ 一次性
━━╋━━╋━━━━╋━━━━━━━━━━╋━━━━━━━━━━━╋━━━━━
47 ┃ E ┃ ┃磁通计 ┃一般测量用 ┃ 一次性
━━╋━━╋━━━━╋━━━━━━━━━━╋━━━━━━━━━━━╋━━━━━
48 ┃ E ┃ ┃特斯拉计 ┃一般测量用 ┃ 一次性
━━╋━━╋━━━━╋━━━━━━━━━━╋━━━━━━━━━━━╋━━━━━
49 ┃ E ┃ ┃磁导计 ┃一般测量用 ┃ 一次性
━━╋━━╋━━━━╋━━━━━━━━━━╋━━━━━━━━━━━╋━━━━━
50 ┃ E ┃ ┃单项电能表 ┃生活区户用表 ┃ 4~6年
━━╋━━╋━━━━╋━━━━━━━━━━╋━━━━━━━━━━━╋━━━━━
51 ┃ R ┃ ┃超高频电压表 ┃一般测量用 ┃ 2~4年
━━╋━━╋━━━━╋━━━━━━━━━━╋━━━━━━━━━━━╋━━━━━
52 ┃ R ┃ ┃高频电压表 ┃一般测量用 ┃ 2~4年
━━╋━━╋━━━━╋━━━━━━━━━━╋━━━━━━━━━━━╋━━━━━
53 ┃ R ┃ ┃低频电压表 ┃一般测量用 ┃ 2~4年
━━┻━━┻━━━━┻━━━━━━━━━━┻━━━━━━━━━━━┻━━━━━
━━┳━━┳━━━━┳━━━━━━━━━━┳━━━━━━━━━━━┳━━━━━
序号┃类别┃型号代号┃ 名 称 ┃ 适 用 范 围 ┃ 周期
━━╋━━╋━━━━╋━━━━━━━━━━╋━━━━━━━━━━━╋━━━━━
54 ┃ R ┃ ┃高频微伏表 ┃一般测量用 ┃ 2~4年
━━╋━━╋━━━━╋━━━━━━━━━━╋━━━━━━━━━━━╋━━━━━
55 ┃ R ┃ ┃脉冲电压表 ┃一般测量用 ┃ 2~4年
━━╋━━╋━━━━╋━━━━━━━━━━╋━━━━━━━━━━━╋━━━━━

不分页显示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1996年7月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防建设,保障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切机关、团体、企业(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和私营等各类企业,下同)、事业单位和公民。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义务兵的征集、优待和退役安置工作。
各级兵役机关和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遵守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的法律、法规规定,宣传兵役法,教育本单位人员增加国防观念和法制观念。

第二章 征 集
第五条 本省有常住户口、符合应征条件的公民,均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第六条 省、市(行署)、县(市、区)应当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日常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于当年兵役登记开始前15日发布兵役登记通告。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公民应当按照通告要求,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本人因故不能登记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或直系亲属代登记,并代领兵役证。
第八条 当年征兵条件、征兵数量、城乡比例、完成时限应当按照上级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征兵命令执行。城乡比例、完成时限、普通兵的身体、文化、政治条件应当公开。各级兵役机关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条件。
应征公民的文化条件审查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委员会负责。
第九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公安机关和应征公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负责,建立逐级分工责任制,严格执行政治审查工作的各项规定,保证新兵政治质量。
第十条 应征公民应当按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通知,到指定体检站检查身体。
征兵体格检查实行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主检医生负责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保证体检质量。
第十一条 征兵期间,除国家统一组织的招工、招干、招生外,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招工、招干和本省组织的招生工作,应当服从征兵工作需要,优先保证符合条件的公民应征入伍。
第十二条 有征兵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进行教育,完成征兵任务。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应征公民履行服兵役义务。
第十四条 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三章 优 待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从其户口所在地入伍的本省籍义务兵家属,依照其户口所在地的优待标准实行优待。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不享受优待金。
第十六条 应征入伍的城镇在职职工和个体工商业者,其家属每月享受不低于100元的优待金。
应征入伍的城镇无职业青年,其家属每月享受不低于80元的优待金。
第十七条 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义务兵,服役期间原承包的土地、山林等应予保留。义务兵本人和父母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予以免除。乡(镇)人民政府每年给予义务兵家属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标准的优待金。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城乡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劳动力收入状况,可以调整优待金发放标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可以适当提高优待金标准。
第十九条 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实行社会统筹。统筹的具体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社会统筹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
第二十条 城镇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凭《黑龙江省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证明书》和《入伍通知书(非农)》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领取优待金。
第二十一条 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乡(镇)人民政府纳入统筹费,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县(市)人民政府统筹。
第二十二条 义务兵家属自义务兵批准入伍之月起,至批准退伍之月止,享受优待金待遇。义务兵晋升为军官或改为志愿兵、军内职工的,从批准月份起停止优待;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事院校学员,军队文艺、体育等专业人员的家属,不享受优待金。
第二十三条 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给予一次性奖励优待金。奖励优待金的标准,以义务兵本人当年优待金总数计算。荣立三等功者,奖励10%;荣立二等功者,奖励15%;荣立一等功者,奖励20%;被授予大军区级荣誉称号者,奖励25%;荣获中央军委命名者,奖励
30%。一人同时荣获多种奖励的,按最高一级发放。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被依法判刑、劳动教养、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取消优待。
第二十四条 应征公民参加征兵体检期间,农民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发给误工补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参与评奖。

第四章 退役安置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组织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办法,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年退役士兵人数,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安置计划,保证第一次就业。
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并不得以任何名义征收附加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退役士兵的安置原则上由入伍时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符合国家安置政策需跨地区安置的,变籍手续统一由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批,可直接分配到用人单位。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凭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户口、粮食介绍信,办理户口和粮食关系,不受城市
人口控制指标限制。
第二十七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所需的安全警卫人员及专职武装干部,应当优先从退役士兵中录用。
新建、扩建企业增员时,应当首先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然后方可向社会招工。
第二十八条 乡镇企业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工人、招聘干部时,应当优先录用退役士兵。
第二十九条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应与退役士兵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中可以体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退役士兵本人要求签订有期限合同的,应当允许。在合同期内,用工单位不得随意辞退接收的退役士兵。
第三十条 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失业、养老保险参保年限,与其他同工龄、同工种的职工享受同样的工资、住房和其他福利待遇,所需保金由接收单位支付。
第三十一条 要求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必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保留24个月的分配工作资格,在此期间内分配工作的,工龄可连续计算。超过24个月的,档案送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不再分配工作。
第三十二条 符合分配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的,凭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工商部门应当优先审批营业执照,免征工商管理费;税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减免税收。
第三十三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伤残退役士兵,为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得随意辞退。其工资、保险、福利和其他待遇,按国家因公致残的规定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按规定保障特等、一等伤残退役士兵建房所需经费。
第三十四条 退役士兵报考国家公务员,凭退役士兵证和当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本省成人高等院校时,凭退役士兵证和当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具体录取标准由省教育委员会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第三十五条 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不全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得接收;对占用农村征兵指标和在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原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只予办理恢复户口、粮食关系,不予安置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每年接收退役士兵的人数,保障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创办退役士兵两用人才服务机构,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把开发使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规则。注重选拔优秀退役士兵充实乡(镇)、村领导岗位。
第三十八条 各级开发使用退役士兵两用人才服务机构,兴办以退役士兵为主体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的,凭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可享受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有关待遇。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义务兵征集、优待和退役安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并责令其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兵,经教育不改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其履行义务。
第四十二条 阻挠、限制应征公民服兵役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并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退役士兵分配工作通知书限定的接收时间内,拒绝接收安置任务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处以50000元至70000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拒绝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从退役士兵
分配工作通知书开出的月份起,按每月600元的标准,支付退役士兵工资,直至单位接收上岗为止。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退役士兵不服从分配或不按规定时限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分配工作的资格。
第四十五条 在征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6年8月1日起实施。



1996年7月6日